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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取款记下密码 “好友”盗卡取钱被判五年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6-24

  1月29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盗窃同村村民银行卡,并持该卡从银行取出钱来的案件,被告人左美华一审以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09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人左美华与同村村民罗小红一起外出买菜。罗小红买完菜后留在卖菜的地方打牌,左美华回到村里。因罗小红之前曾拿过自己的银行卡要被告人左美华帮忙到银行取过钱,左美华记得罗小红的银行卡的密码。因此,被告人左美华来到罗小红家,将罗小红放在房间床头柜上的一个包里的农业银行卡盗走。之后,左美华骑踏板摩托车来到高安市农业银行,取走该银行卡内的人民币49900元。回村后,左美华用槊料袋包好该笔钱藏于家中房间衣柜里,银行卡则藏于厨房碗柜中。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全部赃款并退还了失主罗小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左美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盗财物已全部追缴归还了失主,被告人左美华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偶犯,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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