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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下同事银行卡密码 窃卡转账触刑律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1-27

  无意中知晓同宿舍同事的工资卡密码,又蓄意记下密码以转账方式盗取卡内钱款,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武某宣告免予刑事处罚。

  女孩武某和赵某系同乡,且在北京市东城区同一家烤鸭店当服务员,两人又是同寝室好友。2009年12月中旬的一天,武某在宿舍午休时,无意中从赵某与他人的谈话中听到了赵某的工资卡密码,便动了邪念。因为每月28日是发工资的日子,武某便暗暗记住了密码,并决定于当月工资到帐后,把赵某的银行卡偷出把卡内的钱汇给在老家的哥哥。由于平时和赵某的关系尚好,武某早就知道赵某存放工资卡的柜子及开柜钥匙的存放处。两周后的12月29日晚上7点时许,武某趁自己倒休及宿舍内无人之机,匆匆拿出赵某的工资卡,并立即到宿舍楼下的ATM机上转帐给其哥哥2000元,随即又将该银行卡放回原处。当日晚上10时许,赵某ATM机上查询发现工资还未到帐,便于次日与单位会计联系,当得知工资已到帐后便迅速到银行查询,其这才发现已被转走2000元。报案后,民警根据监控录像于当日便将武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尚未成年,系初犯,工作及就学期间表现尚可,到案后认罪、悔罪,且已将涉案款项退还被害人并获谅解,故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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