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5日下午,第二次深圳毒品辩护律师业务研讨会在深圳市龙岗区正中时代广场举行。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张宋标律师做了题为《刑事辩护律师对制造毒品案件中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扣押笔录和扣押清单的审查辩护应注意的细节问题》的主题报告。勘验、检查笔录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所确定的八种证据类型的第七种中的部分证据。张宋标律师专门对此类证据做了研究,并将研究成果与与会律师研讨、交流。 参会的毒品辩护律师就现场勘验、检查及扣押笔录、扣押清单,鉴定等一系列问题深入研讨。会议由深圳毒辩律师张宋标发起,由谢素光律师主持,董玉琴、翟振轶、罗小柏及其他刑辩律师参加,大家畅所欲言,深入研讨。部分毒辩律师还带领助理参会学习。研讨会符合预期,即做到有收获,有价值,多沟通,常研讨,有提高。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参会律师期待着两个月后的下一次会议继续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