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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伤人债” 他走上贩毒路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29

  一次酒后的冲动,让小飞的生活从此发生剧变。风华正茂的青年走上贩毒之路,他经历了什么?

  醉酒后冲动伤人

  10月18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小飞贩毒一案,被告席上的小飞只有23岁,与大多数毒贩不同,小飞此前从未接触过毒品,也没有吸毒经历。

  事情要从去年12月20日说起,小飞和朋友在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某宾馆退房结账出门时,保安大刚不小心撞了小飞一下。

  大刚频频道歉,但醉酒的小飞执意要让大刚“磕头认错”。争吵中,两人互相推搡,小飞一头把大刚撞得满脸是血。

  宾馆经理当即报警,民警随后将小飞带回派出所调查。大刚被诊断为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母亲借高利贷还债

  此后,小飞的母亲阿芳害怕儿子坐牢,多次上门请求大刚原谅。经法官调解,大刚同意和解,但要求赔付2万元医药费。

  然而,小飞和母亲阿芳都没有固定工作,无奈之下,阿芳向高利贷借了钱。

  随着“利滚利”,债务日益沉重,阿芳劝小飞“跑路”回老家躲债。

  “我走了 ,你怎么办?”面对儿子的疑问,阿芳只有沉默。一时间,如何筹钱还债成了小飞的心病。

  贩毒赚钱落法网

  正当小飞一筹莫展时,一个曾经在夜店认识的男子找到他,劝其做贩毒的中间人,每次可获高额抽成。情急之下,小飞接受了这份“工作”。

  今年6月14日,小飞与“下家”小宁通过电话联系在乌市某咖啡厅进行毒品交易。见面后,小宁递给小飞200元钱,小飞则交给小宁一包用一元人民币包裹着的白色晶体。可双方还没来得及验货,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过检验,交易的晶体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被抓获后,小飞向民警交代,自己从未做过类似的“生意”,这次铤而走险,只是为了尽快还债,然后重新开始生活。

  10月18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小飞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7000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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