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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宋标律师应邀参加西部法律服务论坛并发表演讲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宋标  时间:2019-06-24

张宋标律师应邀参加西部法律服务论坛之禁毒与毒品犯罪辩护并作为嘉宾发表演讲

 

622日有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协会指导,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承办,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协办,手牵手刑事辩护网赞助的《西部法律服务论坛之禁毒与毒品犯罪辩护》在成都成功。本人应邀参加了此次专业论坛。

    这论坛为期一天,共分4个环节举行,第一个环节是禁毒与毒辩的难点,第二个环节涉毒案件毒品鉴定问题,第三个环节涉毒案件辩护技能与方法,第四个环节涉毒案件的死刑辩护辩护问题。本人作为第二环节的参会嘉宾,发表了题为毒品犯罪案件的非常规辩护的演讲。在此之前,由来自广西南宁的钟强律师作题为以甲基苯丙胺为例谈毒品案件的司法鉴定问题。考虑到考虑到作为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或者毒辩律师,大多数律师都知道作为毒品案件的鉴定需要了解的基本的知识,也清楚通常情况下从事毒品犯罪辩护的律师都精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讼法的司法解释第85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诉法解释第85条这个条文是律师在毒品案件辩护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全面熟悉的一个法律条文。根据主办方的要求,希望我能就鉴定的问题谈一谈我的一些看法。为了避免基础问题上的重复,我就过去三年来亲自办理的三个案件中关于与鉴定有关的问题,以非常规的方法,阐述一个问题:即辩护律师可以以非常规的视角来审视全案的证据,尤其是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问题的证据

   论坛上本人所阐述的问题,所涉及的三个案例,都是当事人在所在地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本人则担任其二审的辩护。

第一个案件,赵某内地某市中院判处死刑,涉及的罪名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基本案情是赵某跟熊某在湖北某市某处进行合伙制造毒品,然后贩卖出去,案件中涉及总共14份关于毒品的司法鉴定报告,公诉机关指控赵某将从其与熊某合伙制造的毒品贩卖给本案的其中三个被告人。根据常识,赵某从其与熊某处合伙制造出来的毒品,再卖给另外三个被告人,那么在制毒窝点查获的毒品和从买家查扣的毒品之间,其鉴定的毒品含量的鉴定报告中,买家的毒品应该有与卖家的毒品含量完全相同才合乎常理。然而我抽取了全案的所有14 鉴定报告中从制窝点查获的毒品的鉴定报告和从三个买家处查获的毒品的鉴定报告进行一一比对,发现没有任何一份买家疑似毒品的鉴定报告和制毒窝点的疑似毒品的鉴定报告含量完全一样的情形。这让法官很难确信,从买家那里查扣的毒品就是来自本案的制毒窝点的毒品。

第二个案例也是毒品死刑案件。朱某因为涉嫌贩卖毒品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由省高院二审的情形,本人担任朱某的辩护人。从案卷材料中发现了在现场查扣的押清单和后来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中列举的检材,除了名称,还有相应的各自的数量,以及到最后这些疑似毒品被移送入库的时候的登记所涉及的数量。本案的材料显示,不但入库数量的每一项与鉴定意见所提及的每一项的捡材的数量都是一模一样,还有与现场查扣的扣押清单中所涉及的每一项的数量也都完全一模一样。也就是说,鉴定报告并没有提取检材进行鉴定,所以辩护人有理由认为,这份鉴定报告并不是根据检材真正进行鉴定所取得的报告,而是一份完全没有依据的报告,一份伪造的报告

 

第三个案件就是一位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当事人。她和她的妈妈在案件事实上存在联系,家属为她们聘请同一位律师为这两个被告人进行辩护。这种情形出现的利益冲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956 期典型案例,本案不应适用死刑判决。

上述三个案例,辩护律师都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去挖掘可能导致二审改判的机会。

最后,本人进行小结:每一个救命辩点都深藏于案件之中,需要辩护律师用一双慧眼去发现。

论坛取得巨大成功,来自全国各地的刑辩律师感受到发言嘉宾的独特视角,感受到不一样的启发。本人发表的演讲深受好评。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张宋标律师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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