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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的天职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宋标  时间:2020-08-02

刑辩律师的天职

 

01 刑事律师的分工---日益专业化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律师行业的分工也日趋精细化,因此,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再也不能做什么案子都接,什么都不精的“万金油”了。近年来,已经有不少律师亮出自己的标签---刑辩律师了,即只承办刑事案件,民商案件不接。

甚至有的律师事务所,整个律所所有律师只承办刑事案件,不接民商案件。

当然,刑辩律师中还有更细化的分工,即以类罪为自己的专业标签,如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涉税犯罪辩护律师、毒品犯罪辩护律师、金融犯罪辩护律师,等等;更有甚者,有的律师几年来只做一个罪名(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精细化的分工,使得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逐渐崭露头角,并逐渐成为相关地区相应细分行业里的领军人物。

 

02 细分领域专业化律师的必然趋势---日趋高端化

因专注于某一领域,在一个单一领域(如毒品犯罪辩护领域)耕耘时间较长,功底自然日渐扎实,案源也相对单一化,久而久之,这些律师只能“挑着”案子做:一个人的时间有限,只能留给更有价值的事情。逐渐地,专业化了的律师也就基本上只能把时间留给大案要案。另一方面,随着知名度的提高,细分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也逐渐变成“稀缺资源”,即时间有限,能的案件数量有限。对于客户而言,涉及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一般情况下也只能聘请相关领域内更专业的律师,除非囊中羞涩。比如,一个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制造、贩卖毒品案件,客户一般也不会只花三、五万元聘请一个年轻律师,因为此类案件往往是涉及到“生”和“死”的问题。笔者就碰到过类似的案例,家属一开始认为没多大个事,低价请了个什么案件的办的律师,结果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才想起要聘请专业领域内有名望的律师。

 

03 专业化刑辩律师的天职---客户利益最大化

最聪明的客户总是把最好的尊重和信任交给自己聘请的律师。律师与当事人的分工通常是:当事人负责事实,律师负责法律。具体的辩护方案要听从律师。而作为辩护律师,不接案子则以,接了,就应全力以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简单地说,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权: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辩护律师提出的材料和意见所指向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如果辩护律师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在案证据材料不足以支持当事人构成犯罪的指控,辩护律师当然会做无罪辩护。

实践中,有的律师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上来就作无罪辩护,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首先,公诉机关常年只办理刑事案件,相对而言,也比较专业化。检察官也要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质量负责。检察官经过法定期限的审查起诉,不假思索就起诉的应该也不多。

其次,随着最近几年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尤其是法官员额制的实施,优秀的审判人员被充实到审判一线,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也更加专业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剑指地方行政机关干预司法审判,虽然难以绝对说地方行政机关不影响审判活动,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逐渐形成共识。法官怎么断案,还是要考虑考虑将来一旦发现是错案、冤案,谁将终身担责的问题。

现实是:无罪判决率极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案件129.7万件,最终只有63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75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无罪判决率只有0.1070%。所以,有的律师说,拿到法院的无罪判决,简直就是中了彩票特等奖一样。

对于确实已经明显构成犯罪的案件,有的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认罪认罚,如果在审判阶段翻供,那么,本来可得的量刑优惠就付诸东流了。

所以,辩护律师要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精通相关罪名的辩护,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全力以赴,吃透案情,认真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动作,适时提出适当的律师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精细化准备,提出精准的辩护意见,庭前做好对当事人相应的辅导,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庭审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与当事人沟通好辩护方案;准备好发问提纲、质证提纲和基本辩护意见,打有准备之仗,合规辩护,既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也防范自身风险,让每一次庭审都是律师刑辩专业化的展示,让每一次庭审都成为辩护律师最好的营销,让每次庭审都不留下遗憾。

 

张宋标律师

专注于毒品犯罪辩护

写于20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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