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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不要动不动就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来源:原创  作者:张宋标  时间:2020-08-21


刑事辩护 不要动不动就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辩护律师要明白如果有关的证据是侦查机关以侵犯人权的方法,比如刑讯逼供冻饿晒疲劳审讯等方法取得的哪怕没有确凿证据,只有相关线索,也要大胆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仅仅是在收集物证、书证的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取得的证据存在一定的瑕疵则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侦查机关就该证据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此时的物证、书证我们称瑕疵证据,不是非法证据。律师如果在这个时候不应提出排除非法证据

刑诉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啊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搜集证据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律师可以审查这三个阶段,相关的证据材料是否被当做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依据来使用。

所以,如果经审查有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则大胆地提出排非申请;但如果仅仅是瑕疵证据,则应提出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申请。

 

 

张宋标律师(刑辩 毒辩)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写于深圳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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